經復查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》第三十九條、《公證程序規(guī)則》第六十三條的規(guī)定,湖南省岳陽縣公證處于2025年6月12日決定撤銷(2025)湘岳縣證字第423號《公證書》,該《公證書》自始無效。
特此公告。
湖南省岳陽縣公證處
2025年6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