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號 |
證明事項名稱 |
證明用途 |
設定依據(jù)(依據(jù)名稱、文號及條文內容) |
索要單位 |
開具單位 |
事項類型 |
1 |
驗資報告 |
民辦學校設立審批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(2018年修正版)第十五條: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,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:……(四)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; |
教育行政部門 |
會計事務所 |
行政許可 |
2 |
消防證明 |
民辦學校設立審批 |
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(guī)范校外培訓機構發(fā)展的意見》國辦發(fā)〔2018〕80號二、明確設置標準(四)……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符合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,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,確保不擁擠、易疏散;必須符合國家關于消防、環(huán)保、衛(wèi)生、食品經營等管理規(guī)定要求。 |
教育行政部門 |
住建局或轄區(qū)派出所 |
行政許可 |
3 |
財務清算報告 |
民辦學校分立、合并審批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第十三條:民辦學校的分立、合并,在進行財務清算后,,由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報審批機關批準。 |
教育行政部門 |
會計事務所 |
行政許可 |
4 |
財務清算報告 |
民辦學校舉辦者變更審批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第五十四條 民辦學校舉辦者的變更,須由舉辦者提出,在進行財務清算后,經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同意,報審批機關核準。 |
教育行政部門 |
會計事務所 |
行政許可 |
5 |
財務清算報告 |
民辦學校終止審批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第五十八條 民辦學校終止時,應當依法進行財務清算。 |
教育行政部門 |
會計事務所 |
行政許可 |
6 |
體檢證明 |
幼兒園、小學、初中教師資格證認定審批 |
教師資格條例(1995年12月12日國務院令第188號發(fā)布)第十五條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,應當提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下列證明或者材料:……(三)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學校指定的醫(yī)院出具的體格檢查證明; |
教育行政部門 |
全國三級甲等及以上醫(yī)院 |
行政許可 |
7 |
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合格證明 |
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證書 |
《體育法》、 《社會體育指導員管理辦法》(2011年國家體育總局令第16號公布):第十四條 各級體育主管部門或經批準的協(xié)會按照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標準,批準授予相應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稱號:(一)縣級體育主管部門批準授予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; |
教育行政部門 |
岳陽縣教育體育局 |
行政確認 |
8 |
房屋建筑驗收合格證明或房屋安全檢測鑒定報告 |
民辦學校設立、分立審批 |
《湖南省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管理辦法》第七條設立培訓機構,應提交以下材料:……(四)培訓場所房屋建筑驗收合格證明(或房屋安全檢測鑒定報告 ) |
教育行政部門 |
經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門備案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 |
行政許可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