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岳陽縣物價局決算說明
基本情況
岳陽縣物價局是岳陽縣人民政府主管價格和收費的行政法部門,為全額撥款行政事業(yè)單位。
主要工作職能:根據(jù)《價格法》、《湖南省定價目錄》、省物價局《關于切實加強縣級價格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湘價綜[2007]70號)和中共岳陽縣委辦公室岳縣辦發(fā)(2011)44號《岳陽縣物價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(guī)定》有關文件規(guī)定:
(一)貫徹執(zhí)行國家和省、縣價格方針、政策和組織實施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;擬訂全縣價格政策和重大價格改革的方案,并負責組織實施。
(二)監(jiān)測預測價格總水平變動,研究提出全縣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價格調控措施,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綜合平衡;負責價格調節(jié)基金的征收、管理與使用。
(三)依法組織實行政府指導價、政府定價的商品、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的成本費用的監(jiān)審工作;負責價格的成本調查工作。
(四)擬訂縣管商品價格、服務收費的定價目錄和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;加強對國家、省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、服務價格的監(jiān)管;會同財政部門審核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項目和標準,審批屬于政府指導價、政府定價的服務項目的收費項目和標準,規(guī)范中介組織的收費行為。
(五)管理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(guī)授權的組織依法強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銷售的商品和服務價格;依法對重大自然災害和特殊時期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。
(六)按照權限分工,擬訂通過價格和收費籌措能源、交通、公用公益事業(yè)等建設資金的政策辦法,會同有關部門以籌措資金進行監(jiān)管;參與擬訂稅費改革、醫(yī)藥衛(wèi)生體制改革等涉及價格和收費問題的重大改革方案。
(七)組織實施價格監(jiān)督檢查,依法查處商品、服務價格和各類收費中的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;負責有關價格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訟工作;依法組織定價聽證和價格專家論證。
(八)負責價格評估人員執(zhí)業(yè)資格和價格評估機構資質“雙認定”初審工作;負責涉案物和涉稅務財物價格鑒證活動的監(jiān)督管理;指導中介機構的價格鑒證、價格評估工作。
(九)負責價格糾紛的調解工作;負責縣際間、價區(qū)間、部門間、行業(yè)間、企業(yè)間的價格及收費協(xié)調銜接工作;負責價格公示、價格自律、價格誠信、價格信息等價格公共服務工作,推行明碼標價。
(十)承辦縣委、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機構設置和人員情況:岳陽縣物價局內設辦公室、綜合法規(guī)股、價格管理股、收費管理股、價格調節(jié)基金征管辦、價格監(jiān)督檢查局、價格成本調查隊、價格認證中心等8個股室。 全局實有人數(shù)56 人,其中有編在職人員45人,退休人員10人,臨聘人員 1 人。公務用車2輛。
二、2015-決算收支情況詳見《2015-度縣直部門收支決算公開表》。
1、2015-決算收入支出總體情況
2015-決算收入244.21617萬元,其中:經費撥款244.21617萬元。
2015-決算支出244.21617萬元,其中:基本支出242.57617萬元,項目支出1.64萬元。
2、2015-決算支出情況
2015-決算支出總計244.21617萬元,其中:(1)基本支出242.57617萬元,包括工資福利支出、一般商品服務支出、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;(2)項目支出1.64萬元,是指非稅收入征收成本,專項檢查辦案費,價格公示工作經費,價格鑒證,價格成本監(jiān)審經費,價格監(jiān)測經費,農產品成本調查經費,價調基金征收工作經費(含有關部門代征價調基金手續(xù)費),招商引資,新農村建設,貧困村聯(lián)點,防汛救災等中心工作經費,基礎設施建設等支出.
三、“三公”經費決算情況詳見《2015-度縣直部門“三公”經費決算公開表》。
1、公務接待費?h物價局2015-決算公務接待費8.58萬元。
2、公務用車費?h物價局共有2臺一般公務用車, 2014-決算一般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.24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