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學習原則上一周安排一次集中學習,時間一般定為星期五下午。
二、集中學習由黨政一把手或委托班子成員主持召開,黨政辦主任負責召集,全體干部職工參加。
三、學習主要內容:黨的路線方針政策;科學發(fā)展觀;上級的文件和會議精神以及領導的重要講話、重要指示;現(xiàn)代經(jīng)濟管理;警示教育;需要安排的其他內容。
四、學習采取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,會議學習與基層調研相結合,以集中學習為主。
五、全體干部職工必須按要求參加學習,做好學習筆記;因故不能參加集中學習的,按請(休)假制度的有關規(guī)定辦理相關手續(xù);無故不參加集中學習的,按請曠工論處。
六、定期檢查學習筆記和心得體會。每人每-結合工作實際至少寫一篇理論文章或調研報告。
七、學習由黨政辦主任負責會務并做好記錄。